桃園市韓姓男子十多年前結婚沒登記,後來再偷娶,法官判再婚無效。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桃園市韓姓男子13年前和李姓婦人結婚,但一直沒登記,後來失和分居,2年前韓到大陸地區迎娶小他20多歲、年輕貌美的女子,還回台辦理了結婚登記,李姓婦人今年才發現,認為當初已有婚約,正宮地位被奪,訴請再婚無效。法院審理時,韓姓男子沒出過庭,也無任何答辯。法官查出李婦和韓13年前公證結婚,當時沒辦結婚登記,但有公開宴客及友人當證人,李婦也提出結婚公證書、請帖、宴客照片等,法官認定符合結婚要件,判決韓姓男子與美嬌娘再婚的婚姻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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