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警方多次查獲假檢警詐騙手法的車手,但案件還是難以斷絕。記者范榮達/翻攝 分享 facebook 詐騙集團利用部分民眾法律知識不足,打出假檢警名號「嚇」被害人,苗栗警方分析發現有些個案因此六神無主任憑擺布被騙。苗栗警方統計去年受理近600件詐騙案,財損約1億2000萬元,其中,假檢警手法有30多件,財損5千多萬元,平均一案損失160多萬元,盡管警方等相關單位一再宣導,今年假檢警詐騙案至今仍發生廿多件,財損壓制到1600多萬元,平均一案66萬多元。警方說,詐騙集團散彈打鳥,打電話到家中,假檢警及法官再以身分遭冒用,並涉及詐騙、洗錢等刑案為由,必須監管帳戶,過程中不斷以共犯、偵查不公開,或是不配合要收押等理由威嚇,許多被害人對法律知識陌生,嚇得交出提款卡、存摺,或提領存款面交車手,因此損失慘重。警方發現假檢警詐騙案被害人多數是上了年紀的退休人員、老人及家庭主婦,苗栗市一對退休公教人員夫妻,前年底就3次領出530萬元在家面交給車手監管,第4次再領260萬元,越想越不對勁,才報警逮到車手。此外,苗栗市71歲邱姓老翁去年底接獲詐騙電話,歹徒自稱「刑事警察局一組林警官」,表示他遭地檢署檢察官通緝,電話並轉接至假檢察官,誆稱他涉嫌金融洗錢犯罪案件,檢方必須監管財產,他根據指示交出3張提款卡,並告知不得張揚。警方表示,邱姓老翁今年3月才發現帳戶存款210萬多元被提領一空,才恍然大悟被騙,趕緊向警方報案,警方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,今年5月循線逮捕4名車手及上手。苗栗警方特別整理防範假檢警詐騙手法四「不」須知提供民眾參考,包括警察機關「不會」在電話中轉接地檢署或法院;檢察官或警察「不會」在電話中通知、傳喚或製作筆錄;警察、檢察官、法官「不會」要求到超商接收傳真公文;警察、檢察官、法官「不會」要求匯款、轉帳、監管帳戶。
5CF337A7125C6557
arrow
arrow

    montgoi47k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